男友在我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关系,是否构成违法?

时间:2024-05-08 作者:杭州婚姻家庭律师

情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。违背他人自愿的,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和对方发生关系的,构成强奸罪。行为人犯强奸罪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(一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;(二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(三)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;(四)二人以上轮奸的;(五)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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